區環保局局長法庭上當“被告”,與原告委托代理人進行唇槍舌劍——5月13日,這精彩的一幕,在江津區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上演。經過第二次庭審,法庭判決:巴南區環境保護局作出的“責令重慶宗申電器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產,罰款4萬元”的行政處罰程序合法,使用法律法規正確;重慶宗申電器有限公司訴訟理由不成立,駁回訴訟請求。
走上法庭應訴的巴南區環保局局長張勇,因此也成為了我市新《環保法》實施以來,第一個出庭當“被告”的行政機關負責人。
去年9月,巴南區環保局執法人員在現場監察時發現,重慶宗申電器有限公司點火器和充電線圈生產項目未執行環?!叭瑫r”(即“建設項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就擅自投入了生產。根據國務院1998年發布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規定,區環保局責令該公司立即停止生產,罰款4萬元。
今年2月,重慶宗申電器有限公司以“罰得太重”為由,向巴南區政府提起了行政復議。在得到“維持原判”的復議結果后,該公司又把巴南區環保局告上了法庭。
發生在巴南的環境違法行為,為何受理方卻是江津區人民法院?原來,繼2011年渝北區、萬州區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成立以后,江津區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又于去年12月掛牌成立,開始對渝中區、九龍坡區、南岸區等9個區縣的環境資源案件實行跨區域集中管轄。位于巴南區花溪路街道民主村的重慶宗申電器有限公司就在其管轄范圍內。
4月15日,這起環?!懊窀婀佟卑刚介_庭。由于原告方提出要調取新證據,第一次庭審并沒有判決。
值得一提的是,在兩次庭審中,巴南區環保局局長張勇都到庭應訴。昨日,在90分鐘的庭審中,張勇對原告方提交的證據進行質證,并與其委托代理人進行了激烈的辯論。
江津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兼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陳紅專對張勇此舉大加贊賞。近年來,隨著巴南區發展步伐加快,環保違法行為也有所增加?!皬堄鲁鐾V,既有利于人民法院查清案情,是對原告當事人的尊重,也是對新《環保法》一次很好的普法宣傳?!?/div>
庭審結束后,原告重慶宗申電器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表示,還將繼續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