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觀音山“不和諧的”建設項目該何去何從
時間:2018/9/18 17:09:51來源:重慶在線 編輯:admin當前,各地都在積極推動發展全域旅游。享有“小香港”美譽的廣東省東莞市樟木頭鎮也不例外,今年正在全力爭創“廣東省全域旅游示范區”。然而,位于樟木頭鎮的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幾乎成了當地全域旅游的負面典型。作為我國首家民營國家森林公園,觀音山公園自創立至今歷經磨難:公園內高壓電線、高速公路、高檔別墅和豪華墓地等一些“不和諧的”建設項目屢屢破壞森林生態,公園經營管理方多次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仍未得到妥善解決。廣東觀音山公園內諸多“不和諧的”建設項目究竟怎么辦?
中國商報旅游導報記者調查發現,云南、福建、湖北和青海等地國家公園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廣東觀音山公園的類似情況,但所不同的是,這些地方均已出臺相應的管理條例,為公園內的“違建”找到了出路:改造、拆除或者遷出。這些作法可否為解決廣東觀音山公園“不和諧的”建設項目帶來一定的借鑒作用?
建設項目被指“不和諧”當地有關部門未予回應
近年來,廣東觀音山公園面臨發展瓶頸,遭遇諸多問題,對此,正在爭創“廣東省全域旅游示范區”的樟木頭鎮政府做了哪些工作,有沒有調查處理?8月15日,當中國商報旅游導報記者把問題拋給樟木頭鎮旅游辦蔡主任時,得到了這樣的回應:“遇到什么問題啊?它(觀音山)發展的不錯啊?沒有向我們反映過什么問題,他們沒有跟我們說,有很多事情,我們也不知道。有些事情,新聞媒體發布了,我們才知道。”
“公園內的三大建設項目,已經成了我們最大的心病。”廣東觀音山公園一位員工說。據反映,三大建設項目均穿越觀音山公園:一是從莞高速清溪支線工程以隧道的方式穿過;二是中石油“西氣東輸”二線廣深支干線以填埋的方式穿越;三是東莞供電局等單位的五條高壓輸電線架設線塔穿越。這三大工程無一例外,均在公園建成多年之后開工建設,而且在開工之前都沒有依法得到有關部門的批準,甚至沒有正式通知觀音山公園經營管理方。
近年來,中國環境報等諸多媒體已經就上述三大建設項目進行了多次公開報道。此外,觀音山公園內的高檔別墅、豪華墓地和彩石廠等一些“不和諧的”建設項目,也多次被北京青年報等有關媒體曝光。
觀音山公園內“不和諧的”建設項目除了影響森林生態、有礙觀瞻之外,有些建設項目直接影響游客游覽,甚至造成安全隱患,比如,有別墅的圍墻占用了部分人行道、多條高壓線懸空于游客必經之地。
據民主與法制時報今年1月7日報道,2009年信鵬彩石廠在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核心區建廠開業,占地約4000平方米。其建廠未經過觀音山公園、林業部門批準營業多年。景區曾向樟木頭鎮政府、東莞市政府、東莞市林業局等相關部門投訴無數次,均未有答復和解決。
觀音山公園沒有向樟木頭鎮反映過問題嗎?樟木頭鎮旅游辦蔡主任回答說:“他們可能向鎮政府反映了吧,旅游辦沒有反映過。我們旅游辦也經常去(觀音山公園)檢查。主要還是溝通的問題,他們有自己的一些說法,他說它是國家森林公園。”說完,蔡主任大笑。
那么,觀音山公園究竟是不是國家森林公園?蔡主任回答說:“是!就算是世界公園,也要接受鎮一級的屬地管理。觀音山公園也不是不配合我們,大家都知道,發展肯定會遇到很多問題,大家應該想辦法協同解決。”
據蔡主任介紹,今年年初,樟木頭鎮召開了一次旅游會議,邀請了包括觀音山公園在內的一些旅游企業參加,主要是讓大家聊一聊有什么問題。然而,對觀音山公園而言,“問題依然是問題,時至今日,樟木頭鎮并未拿出任何解決方案。”觀音山公園負責人說。
今年6月9日,觀音山公園向樟木頭鎮政府申請政府信息公開,請求其依法公開公園內多棟別墅、豪華墳墓的用地審批和許可信息。“兩個多月時間過去了,我們沒有收到任何答復。”8月16日,觀音山公園負責人對記者說。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明確,行政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予以答復。行政機關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樟木頭鎮政府為何不依法給予答復?截止到記者發稿時,樟木頭鎮政府仍未作出任何解釋。
未在規定時間給予信息公開答復的,除了樟木頭鎮政府,還有東莞市國土資源局、東莞市林業局和東莞市城鄉規劃局等當地有關部門。
今年6月9日,觀音山公園向東莞市國土資源局申請公開公園內多棟別墅的用地審批和許可信息,向東莞市城鄉規劃局申請公開公園內多棟別墅的用地規劃審批和許可信息,向東莞市林業局申請公開公園內多棟別墅的林地使用和砍伐林木審批和許可信息。觀音山公園負責人說,“無一例外,他們都未向我們答復任何信息。”
觀音山公園內別墅的土地性質如何?三大建設項目有無環評等相應手續?有無查處?8月14日,中國商報旅游導報記者將有關問題分別留給東莞市國土資源局、東莞市林業局和東莞市環保局等有關部門,截止到記者發稿時,仍未收到任何回復。
改造、拆除或遷出?觀音山尚無時間表
如果說觀音山公園內的三大建設項目暫時無法得到徹底解決,那么,公園內現有的別墅、墳墓和彩石廠等“不和諧的”建設項目,當地有關部門應該也完全有能力去解決。然而,事實情況又如何呢?
就觀音山公園內的墳墓問題,東莞市民政局社會事務和區劃地名科一位工作人員對記者解釋說:“公園內舊有的墳墓不強制拆除,都是在殯葬管理條例出臺之前的,如果在條例出臺之后修建的就是非法的。據調查,公園內現有的墳墓都是舊有的,還有一座是翻新的,我們正在對其進行查處。”
根據殯葬管理條例第十條的規定,林地、城市公園、風景名勝區內現有的墳墓,除受國家保護的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應當限期遷移或者深埋不留墳頭。
觀音山公園管委會主任陳景玉說:“近年來,有村民在水庫邊的小路上私自修建鐵門,方便村民進入園內。公園管理者在發現后,對村民進行勸說、制止后,都無法阻止村民進園建墳。”
公園內現有墳墓并不屬于殯葬管理條例中“受國家保護的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墓地”,因此,
按照條例規定,應當限期遷移或者深埋不留墳頭,并非沒有執法依據。
此外,自1994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廣東省殯葬管理辦法規定,禁止在名勝古跡、文物保護區、風景區、水庫和河流的堤壩以及鐵路、公路兩側建造墳墓。違者,由當地市、縣民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責令限期遷墳,并恢復原來地貌。
顯然,就觀音山公園內現有的墳墓而言,東莞市民政局有法可依。但問題的關鍵是,其是否有法必依并積極作為?8月13日,中國商報旅游導報記者在東莞市民政局了解該局對觀音山公園內的墳墓調查和查處情況。截止到記者發稿時,該局仍未給予回復。
為進一步了解觀音山公園內別墅的調查和查處情況,記者聯系上東莞市城市綜合管理局有關工作人員。該局回復稱:“由于觀音山屬國家級森林公園,根據《國家級森林公園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根據職能分工,國家級森林公園應由林業部門進行監管。
”然而,東莞市林業局未能在記者發稿前給予回復有關情況。
觀音山公園內的三大建設項目究竟何去何從?云南、福建、湖北和青海等地國家公園出臺相應的管理條例,并為公園內的“違建”找到了出路,或可為觀音山公園提供有益借鑒。
比如,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武夷山國家公園條例(試行)規定,國家公園內已建、在建的建設項目不符合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要求的,應當依法逐步進行改造、拆除或者遷出。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神農架國家公園保護條例明確,現有建設項目不符合神農架國家公園規劃的,應當按照規劃要求限期改造或者拆除。云南省國家公園管理條例規定,禁止建設與國家公園保護目標不相符的項目或者設立各類開發區,已經建設的,應當有計劃遷出。三江源國家公園條例(試行)明確,建設項目不符合三江源國家公園規劃要求的,應當逐步進行改造、拆除或者遷出。
事實上,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的國家級森林公園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國家級森林公園內已建或者在建的建設項目不符合總體規劃要求的,應當按照總體規劃逐步進行改造、拆除或者遷出。
然而,記者多方調查發現,目前觀音山公園內諸多“不和諧的”建設項目,尚無改造、拆除或者遷出的具體時間表。
國家級森林公園管理辦法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國家級森林公園的監督管理工作。顯然,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而言,東莞市林業局應該有所作為。(記者楊宏生,原文載中國商報旅游導報,發稿日期2018年8月23日,刊載日期2018年8月31日)
當前,各地都在積極推動發展全域旅游。享有“小香港”美譽的廣東省東莞市樟木頭鎮也不例外,今年正在全力爭創“廣東省全域旅游示范區”。然而,位于樟木頭鎮的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幾乎成了當地全域旅游的負面典型。作為我國首家民營國家森林公園,觀音山公園自創立至今歷經磨難:公園內高壓電線、高速公路、高檔別墅和豪華墓地等一些“不和諧的”建設項目屢屢破壞森林生態,公園經營管理方多次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仍未得到妥善解決。廣東觀音山公園內諸多“不和諧的”建設項目究竟怎么辦?
中國商報旅游導報記者調查發現,云南、福建、湖北和青海等地國家公園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廣東觀音山公園的類似情況,但所不同的是,這些地方均已出臺相應的管理條例,為公園內的“違建”找到了出路:改造、拆除或者遷出。這些作法可否為解決廣東觀音山公園“不和諧的”建設項目帶來一定的借鑒作用?
建設項目被指“不和諧”當地有關部門未予回應
近年來,廣東觀音山公園面臨發展瓶頸,遭遇諸多問題,對此,正在爭創“廣東省全域旅游示范區”的樟木頭鎮政府做了哪些工作,有沒有調查處理?8月15日,當中國商報旅游導報記者把問題拋給樟木頭鎮旅游辦蔡主任時,得到了這樣的回應:“遇到什么問題啊?它(觀音山)發展的不錯啊?沒有向我們反映過什么問題,他們沒有跟我們說,有很多事情,我們也不知道。有些事情,新聞媒體發布了,我們才知道。”
“公園內的三大建設項目,已經成了我們最大的心病。”廣東觀音山公園一位員工說。據反映,三大建設項目均穿越觀音山公園:一是從莞高速清溪支線工程以隧道的方式穿過;二是中石油“西氣東輸”二線廣深支干線以填埋的方式穿越;三是東莞供電局等單位的五條高壓輸電線架設線塔穿越。這三大工程無一例外,均在公園建成多年之后開工建設,而且在開工之前都沒有依法得到有關部門的批準,甚至沒有正式通知觀音山公園經營管理方。
近年來,中國環境報等諸多媒體已經就上述三大建設項目進行了多次公開報道。此外,觀音山公園內的高檔別墅、豪華墓地和彩石廠等一些“不和諧的”建設項目,也多次被北京青年報等有關媒體曝光。
觀音山公園內“不和諧的”建設項目除了影響森林生態、有礙觀瞻之外,有些建設項目直接影響游客游覽,甚至造成安全隱患,比如,有別墅的圍墻占用了部分人行道、多條高壓線懸空于游客必經之地。
據民主與法制時報今年1月7日報道,2009年信鵬彩石廠在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核心區建廠開業,占地約4000平方米。其建廠未經過觀音山公園、林業部門批準營業多年。景區曾向樟木頭鎮政府、東莞市政府、東莞市林業局等相關部門投訴無數次,均未有答復和解決。
觀音山公園沒有向樟木頭鎮反映過問題嗎?樟木頭鎮旅游辦蔡主任回答說:“他們可能向鎮政府反映了吧,旅游辦沒有反映過。我們旅游辦也經常去(觀音山公園)檢查。主要還是溝通的問題,他們有自己的一些說法,他說它是國家森林公園。”說完,蔡主任大笑。
那么,觀音山公園究竟是不是國家森林公園?蔡主任回答說:“是!就算是世界公園,也要接受鎮一級的屬地管理。觀音山公園也不是不配合我們,大家都知道,發展肯定會遇到很多問題,大家應該想辦法協同解決。”
據蔡主任介紹,今年年初,樟木頭鎮召開了一次旅游會議,邀請了包括觀音山公園在內的一些旅游企業參加,主要是讓大家聊一聊有什么問題。然而,對觀音山公園而言,“問題依然是問題,時至今日,樟木頭鎮并未拿出任何解決方案。”觀音山公園負責人說。
今年6月9日,觀音山公園向樟木頭鎮政府申請政府信息公開,請求其依法公開公園內多棟別墅、豪華墳墓的用地審批和許可信息。“兩個多月時間過去了,我們沒有收到任何答復。”8月16日,觀音山公園負責人對記者說。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明確,行政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予以答復。行政機關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樟木頭鎮政府為何不依法給予答復?截止到記者發稿時,樟木頭鎮政府仍未作出任何解釋。
未在規定時間給予信息公開答復的,除了樟木頭鎮政府,還有東莞市國土資源局、東莞市林業局和東莞市城鄉規劃局等當地有關部門。
今年6月9日,觀音山公園向東莞市國土資源局申請公開公園內多棟別墅的用地審批和許可信息,向東莞市城鄉規劃局申請公開公園內多棟別墅的用地規劃審批和許可信息,向東莞市林業局申請公開公園內多棟別墅的林地使用和砍伐林木審批和許可信息。觀音山公園負責人說,“無一例外,他們都未向我們答復任何信息。”
觀音山公園內別墅的土地性質如何?三大建設項目有無環評等相應手續?有無查處?8月14日,中國商報旅游導報記者將有關問題分別留給東莞市國土資源局、東莞市林業局和東莞市環保局等有關部門,截止到記者發稿時,仍未收到任何回復。
改造、拆除或遷出?觀音山尚無時間表
如果說觀音山公園內的三大建設項目暫時無法得到徹底解決,那么,公園內現有的別墅、墳墓和彩石廠等“不和諧的”建設項目,當地有關部門應該也完全有能力去解決。然而,事實情況又如何呢?
就觀音山公園內的墳墓問題,東莞市民政局社會事務和區劃地名科一位工作人員對記者解釋說:“公園內舊有的墳墓不強制拆除,都是在殯葬管理條例出臺之前的,如果在條例出臺之后修建的就是非法的。據調查,公園內現有的墳墓都是舊有的,還有一座是翻新的,我們正在對其進行查處。”
根據殯葬管理條例第十條的規定,林地、城市公園、風景名勝區內現有的墳墓,除受國家保護的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應當限期遷移或者深埋不留墳頭。
觀音山公園管委會主任陳景玉說:“近年來,有村民在水庫邊的小路上私自修建鐵門,方便村民進入園內。公園管理者在發現后,對村民進行勸說、制止后,都無法阻止村民進園建墳。”
公園內現有墳墓并不屬于殯葬管理條例中“受國家保護的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墓地”,因此,
按照條例規定,應當限期遷移或者深埋不留墳頭,并非沒有執法依據。
此外,自1994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廣東省殯葬管理辦法規定,禁止在名勝古跡、文物保護區、風景區、水庫和河流的堤壩以及鐵路、公路兩側建造墳墓。違者,由當地市、縣民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責令限期遷墳,并恢復原來地貌。
顯然,就觀音山公園內現有的墳墓而言,東莞市民政局有法可依。但問題的關鍵是,其是否有法必依并積極作為?8月13日,中國商報旅游導報記者在東莞市民政局了解該局對觀音山公園內的墳墓調查和查處情況。截止到記者發稿時,該局仍未給予回復。
為進一步了解觀音山公園內別墅的調查和查處情況,記者聯系上東莞市城市綜合管理局有關工作人員。該局回復稱:“由于觀音山屬國家級森林公園,根據《國家級森林公園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根據職能分工,國家級森林公園應由林業部門進行監管。
”然而,東莞市林業局未能在記者發稿前給予回復有關情況。
觀音山公園內的三大建設項目究竟何去何從?云南、福建、湖北和青海等地國家公園出臺相應的管理條例,并為公園內的“違建”找到了出路,或可為觀音山公園提供有益借鑒。
比如,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武夷山國家公園條例(試行)規定,國家公園內已建、在建的建設項目不符合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要求的,應當依法逐步進行改造、拆除或者遷出。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神農架國家公園保護條例明確,現有建設項目不符合神農架國家公園規劃的,應當按照規劃要求限期改造或者拆除。云南省國家公園管理條例規定,禁止建設與國家公園保護目標不相符的項目或者設立各類開發區,已經建設的,應當有計劃遷出。三江源國家公園條例(試行)明確,建設項目不符合三江源國家公園規劃要求的,應當逐步進行改造、拆除或者遷出。
事實上,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的國家級森林公園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國家級森林公園內已建或者在建的建設項目不符合總體規劃要求的,應當按照總體規劃逐步進行改造、拆除或者遷出。
然而,記者多方調查發現,目前觀音山公園內諸多“不和諧的”建設項目,尚無改造、拆除或者遷出的具體時間表。
國家級森林公園管理辦法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國家級森林公園的監督管理工作。顯然,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而言,東莞市林業局應該有所作為。(記者楊宏生,原文載中國商報旅游導報,發稿日期2018年8月23日,刊載日期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