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9個月沒有收到房租
4月23日下午,二郎派出所接到一女子報警,稱自己現在有家不能回,需要民警的幫助。接警后,民警立即趕到報警人位于二郎同天觀云邸的家。經了解,民警發現報警人所說的回不了家,其實是她的房子被占了,想要強制收回來。
原來,報警人姓廖,去年她和朋友相約去新疆做生意,走前她將自己同天觀云邸的一套清水房通過中介租給了陳某。9個月前陳某突然停止交房租,可當時廖女士身在新疆,也就沒有理會。上個月,廖女士終于回到了重慶,而她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收回自己的房子,可是照著自己之前存的租客電話打過去時,總是提示無法接通。
房子被轉租6次 已變茶樓
無法聯系到租客的廖女士只好趕到自己的房子處,發現這里已經變成了茶樓。通過詢問,廖女士找到了該茶樓的老板黃某,他稱這個茶館是自己從別人手里接過來的,而且自己已經是這處房產的第6位租客了。
廖女士聽黃某這樣一說,才發現自己的房子竟然被陳某私自轉租多次,可是廖女士覺得這并不妨礙自己收回房子,于是她與黃某商議說要即刻收回房產。但廖女士的這一要求竟被黃某一口拒絕了,他稱自己接手這間茶樓時給了3萬元的轉讓費,不能說走就走,否則自己的錢就打了水漂了。
黃某還告訴廖女士,這間茶樓是第3位租客花錢裝修的,想要收回房子也應該需要經過這第3位租客的同意。
收房要求被拒 她想要民警幫忙強制執行
廖女士聽了黃某的話也傻了眼,照他這么一說,自己還不能支配自己的房產了?廖女士無奈之下,只好報警求助。廖女士說她想要民警趕走黃某,好讓自己收回房子。民警告訴廖女士,因每個租客都與陳某簽訂了合同,警方并沒有權利對這件事做出裁決,建議她與這兩位出了錢的租客進行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下可以到法院申請裁決。
民警提醒:有房屋進行出租時,一定要對房屋進行定期管理,而在租房時,也要查看房東的房產證明,以免發生類似糾紛。